照片,也上过头条.从未追究”
说了很多,意思就是永山直树在以前也经常被报道,应该已经习惯了,这次也只不过是又一次报道而已,没必要抓着不放。
“以前经常被拍到,从未追究,但是并不代表侵犯隐私权、侵犯名誉权的事实不存在!”
等川崎弘人一说完,沼田高典就站起来大声反驳,
“追不追究是永山直树的选择,法庭应支持我方当事人对自身权利的维护!”
“按照惯例.媒体拍摄公众人物从来都是可以的!”
“我才不管惯例不惯例的.从来都可以,那就是对的吗?!”
有些事就是不上称没有四两重,上称一千斤打不住.以前不追究,你好我好大家好,但是我现在追究了!
我没有授予你拍摄我形象的权力,你就是侵犯我的肖像权和隐私权了!!
沼田高典这个时候觉得自己就是正义、法律的化身!!!
不过对方的辩护律师川崎弘人依旧在拿过去的判罚案例、媒体的特殊性、民众的知情权说话~
毕竟霓虹是欧洲法律体系,讲求习惯法,法官对于判例十分看重。
在一个多小时的唇枪舌战之后,沼田高典做总结陈述:
“法官大人,本案的事实清楚,证据确凿,社会关注度高.是媒体‘第四权’,即监督权对于个人权利侵犯的一次典型案件.”
“但是媒体的‘公权力’也需要受到限制和监督,法律是限制媒体无限权力的准绳.”
“对于此案的判决很可能会影响到后续相关案件的判断标准!”
“希望法官慎重考量,给予我方当事人以正当的判决!补偿我方当事人的名誉损失、精神损伤.”
“.”
法官沢田秋智听着这些话十分无语.从前几天开始,各个法律界的电话就打给他了,双方都在用各种手段想要影响到法官的判罚~
不过这也没有办法,西方法律体系就是这样的!
“砰砰砰!”
法官用小锤子敲了几下,
“休庭半小时合议庭将综合意见,进行讨论,再次开庭时宣布结果!”
“双方代理律师来一趟法官室!”
随着法官等人离场,审判庭里的氛围变得轻松了起来,众人也可以小声说话聊天了。
而有些旁听席上的媒体人员,有些是奋笔疾书,有些则是赶紧跑了出去,和自己的同事沟通庭审的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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