正的视线就投向魏广德,那意思就是示意他来说。
张学颜的奏疏,这次的改动其实就是按照魏广德的建议,把天下货物分为普通货物和精品货物两类。
民间百姓所需普通货物,按照国朝制定的三十税一进行征收,而对奢侈精品,则采用十税一。
“税制及分摊商税,都是早年间定下来的,现在大明各地变化甚大,各地生产的商品早就不是国初那会儿的情况。
国初那会儿,什么都缺,现在则是商品产量增加不说,许多地方也有新的商品产出。
原来定下的商税,早就不合时宜。”
朱元璋定下的大明税制,其实很操蛋的一点就是定额。
这个定额不是根据贸易量多寡计算的定额,而是一个地方商税如果定下一百两,那就算贸易量增长百倍、千倍,他还是只能征收一百两银子的商税。
这也是大明从建立到灭亡,国力增长再多,于国家财政而言,居然没有半点影响的原因。
朱元璋终究目光短浅了些,没考虑到时代变迁可能引起的变化。
而大明的商人,那真是便宜占尽。
或许国朝之初的商税,在当时确实按照三十税一进行征收。
可到了中后期,商品产量增加后,怕是百税一都没有。
手工艺品产量可以增加,但田地产出确实基本不变的,所以朱元璋重视的农耕反而有点税赋没降,商人则是占尽便宜。
“我看张尚书的奏疏就很不错,既不增加官府负担,也能让户部有长远进项,而且还考虑到民生,对百姓生计影响几乎忽略不计。”
魏广德说的,自然就是对百姓真正使用的普通商品征税三十税一。
“对于商贾,朝廷征收的税费,其实最后不也是买家买单,并没有从他们身上获取什么。”
魏广德说这话,也是在提醒张四维,户部加收的换帖银,最后其实还是消费者在承担这部分税收,并不是让商人出银子。
好吧,张四维也只是刚看到这份奏疏,所以本能的以为是户部要对商人加税。
可是他却忘记了,商人承担的税收,其实最后都是转嫁给消费者,他们居中才不会承担什么损失。
而对地方,其实明万历年间关于矿税为代表的争夺,本质上就是万历皇帝在抢地方征收的商税。
各地商税是定额,不能超收,就算有多的,也是官员们私下里笑纳了,并不会登上官府的账本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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