生性还带点儿腼腆拘谨。几乎跟他刚来时的模样无异,只一个劲儿低垂头颅,像个闷葫芦一样闷声不响。尽管她腼腆拘谨,但她却知道从书包里拿出书本,翻开,默然低头像个学生模样看书、习字。再反观他自己,那时的傻大头自己只知道抠桌子、抠凳子、抠指甲缝、甚至鼻涕也照抠不误;除此而外,几乎功能全无。
高欢瞧起来也十分爱好干净整洁,她扎一个小马尾辫,干净利落而毫不拖泥带水;衣服穿得周周整整,鞋子洗得干干净净,书本纤尘不染。当然,单从手指甲即可看出俩人孰爱干净而孰最邋遢了。
不得不说未羊的弯长手指甲,总舍不得动刀动剪,像宝一样攒起来,攒够一定数量后就跟鬼指甲一样了,甚是黑人。他的弯长手指甲底部一般呈现板栗色,往最外围瞧去,颜色由浅变深,及至呈现出地地道道的锅底色来,因为里面填满了来不及清理的垃圾。而他也时常勤奋清理。他习惯交互用大拇指指甲清理,从小指头开始至大拇指逐个儿清理,一个不漏,公平公正;待清理工作完毕后,整个指甲自然就接近清一色灰了。当然,还有些许狗屎印是浑然清不彻底的;这是他多年的经验告知自己的,他心里一清二楚。
对于为何他善留如此长指甲一事,或许全因个人爱好,况且这点也构不成什么罪错;为何不可?但倘若说是为了审美之故,或许大不敢恭维,至少对他那种境况的指甲而言。当然,他的长指甲却有个明显的自卫功能;譬如抠破邻桌孩子的脸颊,鼻子,耳朵等;这个功能他曾屡试不爽;也是值得肯定的。
高欢的手指本来生得纤细修长,指甲留得也短。远远那么一瞧就仿佛刚手洗完一堆衣服那后的那般,白里透红,每个指甲跟每根指头搭配的完美无瑕。无疑正是一双未家村老年人公认的福气手相。素有这种手相之人,在未家村老人眼里,一般都是天生乖巧,聪明伶俐,长大后一辈子不愁吃穿,到了老年福气满满的象征。总之,用未家村方言来说,高欢的手是一副顶好的手。
高欢初次走进教室时,班里学生除了觉着她长得像未羊一样高了他们许多外,再无任何挑剔。首先呢,因为她人长得好看、耐看;其次呢,她人又颇爱干净;再次呢,她又温文尔雅,且礼貌有加;贵有自知之明;她自知自己不能言语,见面时,她不忘向大家弯腰招呼示好;最后,一落座后她就低头不语,仿佛羞怯却又给未羊一种稀松平常的感觉。
如此这般,大家除了为她长得高而大感意外以外,便再无什可挑剔的了。但未羊倒是觉着多少有点不服,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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